通知:
请注意,根据DHL关于目的地关税收取的新政策,
“8月25号起:收件人一旦拒付关税将无条件转由发件人支付”,
故请各位务必让发件人与收件人沟通好关于关税的问题,一旦收件人拒付,将不会再像以前一样先通知发件人,而是会直接转由发件人支付,且在关税金额的基础上,也将会多出USD35的手续费。
鉴于此规定,我司对于所有自动转由发件人支付的关税仅提供DHL账单予以确认,不再单独解释说明。
请注意,这个时间不是绝对的,有可能从8月25号目的地清关的开始执行,也有可能是DHL提取日期为执行日期,但不会是我司的收件日期,故此我司就此费用,仅以DHL账单为准,谢谢您的配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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